刘家豪,男,汉族,1985年6月出生,江苏宿迁人,工程硕士,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,国家二级职业指导师。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7年9月参加工作,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先后担任学院辅导员、团总支书记、党总支秘书和党校办文秘一科科长等职务。主持和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10项、校级教学成果奖2项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1项,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文章7篇,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、社会实践等奖励28项。曾获校第五届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。协助负责学生工作。